第一條 為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深化“一次辦好”改革,提高用水業務辦理工作效率,提升用水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客戶申請用水業務。
第三條 客戶可通過電話、網站、微信公眾號或現場等進行用水業務申請。營銷服務人員現場或上門指導客戶填寫《客戶報裝業務申請表》,此環節客戶無需提供用水手續辦理相關資料。業務受理過程中,業務人員應向客戶說明用水手續所需資料。
第四條 客戶對所提供的信息,承諾其真實性、有效性,并填寫《告知承諾書》(附后)。
告知承諾書
鄭重承諾:
淄博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已告知辦理供水業務相關服務事項及辦理所需資料。
在辦理供水業務時,本單位(個人)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及簽字的真實性,若今后因提供虛假材料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其他責任由本單位(個人)承擔。
企業申請人(承諾人)簽字:
日期: